§ 3. 關於聖靈教義的歷史
在尼西亞會議(Ante-Nicene period)之前的時期,教會對於聖靈的信仰,乃是基於聖經表面所啟示的內容,以及所有基督徒在宗教經驗中所體會到的真理。對他們而言,有一位神,即父神,人因罪而失去了祂的恩寵,必須與祂和好;有一位主耶穌基督,即神獨生的子,藉著祂得以成就這項和好;還有一位聖靈,藉著祂,信徒得以透過基督親近神。所有基督徒都相信這一點,正如他們在受洗時所宣認的,以及在重複誦讀與領受使徒祝福時所表達的那樣。在這種支撐教會生活之單純信仰的基礎上,神學家們對於聖靈的本質與職分,卻存在著極大的模糊、不明確與前後矛盾的論述。這並不令人驚訝,因為在聖經本身中,同一項工作往往同時被歸於神與神的靈,這導致有些人有時會假設這些詞彙表達的是同一件事;正如人的靈就是人自己一樣。此外,在聖經中,「道」(Word)與「氣」(或「靈」,Breath/Spirit)這兩個詞也經常互換使用;在某處說是由「道」所成就的事,在另一處則說是由「靈」所成就的。Λόγος(道)被描述為世界的生命與一切知識的源頭,然而關於聖靈也作了同樣的描述。保羅在某處(加 1:12)宣稱他所教導的教義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領受的;在另一處(林前 2:10)則說他是受聖靈的教導。由於受到這類表述的誤導,一些教父將聖子與聖靈視為同一。甚至特土良(Tertullian)在某處也說:「靈是道的本體,道是靈的運作,二者為一。」最後,由於聖經清楚表明聖靈出於聖子,正如聖子出於聖父(生與發出的區別是完全不可測度的),所有教導聖子是由聖父所造的亞流派(Arians)與半亞流派(semi-Arians),都認為聖靈是由聖子所造。這引發了極大的爭議與騷動,以至於先是西元 325 年的尼西亞會議,隨後是西元 381 年的君士坦丁堡會議,被召集起來為此主題制定一套令人滿意的聖經教義聲明。在所謂的《使徒信經》中——該信經古老到魯非努(Rufinus)與安波羅修(Ambrose)將其歸於使徒本人——僅僅提到:「我信聖靈。」同樣的詞句在《尼西亞信經》中未作增補,但在《君士坦丁堡信經》中則加上了:「我信聖靈,即主(τὸ κύριον)、賜生命者,從父而出,與父、子同受敬拜、同受尊榮,曾藉眾先知說話。」在所謂的《亞他那修信經》中,則稱聖靈與父、子同質(consubstantial);祂是被造的、永恆的、全能的,在威嚴與榮耀上與父、子平等,且祂是從父與子發出的。這些信經是普世性的,為整個教會所採納。自這些信經制定以來,在被公認為基督徒的群體中,對此主題的信仰並無分歧。
自君士坦丁堡會議以來,那些否認教會共同教義的人,無論是索西尼派(Socinians)、亞流派或撒伯流派(Sabellians),都不將聖靈視為受造物,而是視為神的能力,即神顯明的神聖效能。德國現代哲學神學家的觀點與此並無本質上的區別。例如,德·魏特(De Wette)說,聖靈是神在自然界中顯現並運作的樣式;施萊馬赫(Schleiermacher)則說,這個詞彙是指神在教會中的運作,即「教會的共同精神」(der Gemeingeist der Kirche)。然而,這僅僅是一個名稱。對施萊馬赫而言,神只是世界中顯現之因果關係的統一體。我們將那種因果關係在基督身上觀察到時,可以稱之為「子」;在教會身上觀察到時,可以稱之為「靈」。神僅僅是因,而人只是轉瞬即逝的果。幸運的是,施萊馬赫的神學與施萊馬赫的信仰,正如唯心主義者的思辨與其日常生活中的信仰一樣,是截然不同的。